会员登录 - 用户注册 - 网站地图 Q讯家园:经典美文之家!
当前位置:主页 > 生活随笔 > 正文

关于读书、买书的胡思乱想

时间:2013-08-05 16:48 来源:经典网摘文章 作者:九九文章网 阅读:
  书不必多买。
  已经读过的书,暂时不买。手头有的书,暂时也不买。
  只买那些迫切想读的书,书买来即刻读,一鼓作气读完,读到新颖、感兴趣的主题,立刻打住,反复读几遍,琢磨、消化、吸收,先读进去,再读出来,随性写下读书笔记,这本书就可能放置一边,再也没有机会读了。
  如果买回来束之高阁,留待以后再读,恐怕很难拾起来读它了。
  一段时间专心致志读一本书,忌贪多嚼不烂。
  爱迪生有句名言:“天才是1%的灵感加99%的汗水”。曾经激励了一代又一代年轻人为了成功努力拼搏,如今这句名言被正本清源,得以恢复其本来涵义,接上被割离多年的后一句话:“但那1%的灵感是最重要的,甚至比99%的汗水都重要”。有网友感叹说:此生被这句支离破碎的名言骗了、毁了。
  近来,我也深有感触,引用文字,绝非小事,要整体、全面的领会作者意图,决不可断章取义,违背作者的真实意图和宗旨,这样对作者和读者,都是不公正的。
  手头一本《念楼学短》,非常喜欢,是从图书馆借的,到了该还的日期,但我一直续借中,不舍还回图书馆,反复地读,做笔记,背诵。心里真是爱极了这本书,放在案头,审视它,摸索它,读它。从内容到装帧、版式、字体、纸张、色彩,无一不合意,真是一本好书。
  几次到网上搜索,想买一本同版的,奈何总是无货。这么好的书,想来只能在我手里、眼里过一遭,真是很惋惜,甚而觉得是悲哀的一件事,想,若它能永远归我所有就好了。
  但又仔细一想,它若真的永远归我所有,就好了吗?我百年之后,这本书会怎样呢?它还是要照旧还给别人:我的子孙,或者子孙不感兴趣,重新捐回给图书馆,我不能带走它,同样不能永远拥有它。
  这样想下去,世间的任何事物,又何尝不都如此,权力、金钱、名利、地位及所有身外之物,什么不是暂时过过我们的手、眼,它们又怎么会永远归我们所有呢?
  说来,我们人想永恒地拥有一件东西,都只是一厢情愿的痴心妄想罢了。
  因此,行走世上,大可不必太过执着,只要顺其自然,自然而然,不强求,也就好了。
  喜欢一本书,却怎么也淘不到。只能借来一读,似觉很不尽兴。
  许久之后,多费周折,终于如愿以偿买到了书,但时过境迁,兴趣似乎已经转移,再也没有了当时读它的心境和情愫,美好的感受荡然无存,索性把它放回书柜收藏,以备再读。但此后,被一本接一本感兴趣的书吸引,一直读下去,竟再也没有重读它的雅兴了。
  古人云:花开堪折直须折,莫待花落空折枝。凡事都是一个机缘,读一本书,也是一样,一旦错过了,就再也没有那份心情了。

顶一下
(0)
0%
踩一下
(0)
0%
发表评论
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,严禁发布色情、暴力、反动的言论。。
验证码:点击我更换图片